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5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发放等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5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书遗失补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6〕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作。
(一)新证领取。贵港市财政局负责核发市辖区考生的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负责核发所辖区考生的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遗失补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无工作单位的,向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办理对象
(一)新证领取。在贵港考区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达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的考生。
(二)遗失补办。在广西考区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证书遗失、损坏或发生信息变更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新证领取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考生可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领取手续。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送达。
(一)现场领取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还)。
2.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二)邮寄送达
为方便考生,可委托中国邮政提供证书寄送服务。具体事宜,请考生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办理。
中国邮政贵港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贵港市市辖区):黎晓秋,13347673998。
贵港市各会计管理业务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地区 | 地址 | 办公联系方式 |
贵港市财政局 | 市辖区 | 贵港市金港大道902号贵港市财政局会计和监督科107室 | 0775-4560590 、4564175 |
桂平市财政局 | 桂平市 | 桂平市西山镇新岗东街71号 | 0775-3388656 |
平南县财政局 | 平南县 | 平南县平南街道燕塘路1号 | 0775-7827505 |
四、遗失补办
(一)补办方式
分为现场办理和邮寄办理。需要邮寄办理的,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先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并确认所需材料后,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现场办理须核验身份证原件);
2.个人补办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时间及遗失情况,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电子照片1张[要求: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1寸证件照(2.5cm×3.5cm),白底,大小约10KB];
4.为便于核实,如持有职称证书复印件的,可一并提供。
(三)时间安排
证书遗失补办业务财政部每季度集中安排1次,请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每月按规定时间将审核汇总的遗失补办材料报送至贵港市财政局(会计和监督科),由贵港市财政局统一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五、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继续教育办理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手册”。
六、其他工作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和补办工作涉及考生人数多,办证环节要求细致、领取证书需要一定办理周期,请桂平市、平南县财政局认真负责和组织实施。
(一)严格审核,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对申领证书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建立台账,健全记录,实行办理留痕,以备今后查询。
(二)加强宣传,优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晓证书办理流程,耐心向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优化证书发放环节,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证效率。
贵港市财政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