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马淑英等2人为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广西会计
2026-05-27
来源: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马淑英、刘燕菊: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九条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马淑英、刘燕菊2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1

马淑英

广西慷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

刘燕菊

广西中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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