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提问:
广西会计人员如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折算?
广西会计:
符合折算条件者(如参加注会考试、发表论文等),需在每年12月前提交:①《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申请表》(财政厅官网下载);②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治区直属单位人员到财政厅会计处办理,其他人员到市级财政局办理,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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