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新时代广西会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桂财会〔2020〕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会计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会〔2023〕31号)有关要求和2024年会计管理工作计划,经研究,现就我区开展第二期广西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培养目的
着力培养一批谙熟国际财务规则、精通国际会计事务、实务经验丰富、英语应用娴熟,能有效服务我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需要的高端会计人才。帮助更多优秀的广西会计人才提高应用水平,积极参加全国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和其他类别培养工程选拔,积极发挥引领辐射作用,提高我区会计人才的执行力和创新力,促进广西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和会计管理工作的转型升级,为进一步加强广西国际会计交流与合作,推动广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会计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周期和地点
(一)自2024年启动选拔培养,培养周期为6年。前3年是集中培训期,为学员知识深化、视野拓展阶段;后3年是跟踪培养期,为学员能力持续提升阶段。
(二)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三、培养方式
(一)集中封闭培训。依托国家会计学院,每年组织入选学员集中进行1—2次封闭学习,每次时间8天左右。与国家会计学院协商,安排其部分受财政部邀请的国际会计组织有关人士、国内外知名专家,采用具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课题答辩、咨询策划、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培训,完善学员知识结构、提高学员政策水平、拓展学员知识面、提升学员综合能力。
(二)加强跟踪管理。集中培训结束后,进入跟踪培养阶段。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通过安排自学任务、提供阅读书目、导师在线辅导等形式,重点提高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培养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三)搭建研习平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知名企事业单位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组织学员撰写研究报告;提供网络教学,邀请学员参加论坛、座谈等,搭建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
四、组织管理
(一)学员考核机制
由国家会计学院负责每年进行年度考核。每个考核周期结束时,通过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对学员参加培训情况、完成指定自学任务情况、参加论坛情况、网络交流情况、工作业绩、职务晋升情况、获奖情况、单位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学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形成量化考核结果。3年培养周期结束后进行结业考核。
(二)实行淘汰机制
根据学员在培训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对无故缺课、未完成培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实践应用报告、调研报告、课题报告、业绩报告等的学员,予以淘汰,劝其退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在培养期间或培养结束后,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五、选拔对象及方式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从我区各大中型企业从事财会工作(含会计、财务管理、审计、资产管理、内控、预算管理等与财会管理相关的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具体程序如下: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料审核、笔试以及面试选拔。经过选拔,最终选出约35名第二期广西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学员。
六、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获取必要的信息和简单的对话交流。
5.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7.在大中型企业从事财会工作(含会计、财务管理、审计、资产管理、内控、预算管理等与财会管理相关的工作),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与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申报程序
第二期广西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的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申请→单位审核推荐→个人报名材料量化评分→笔试→面试→总分排序的方式,择优选拔培养对象。
1.个人申请。由申报者本人填写《第二期广西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通过互联网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下载。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报名表1份(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注册会计师证或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单位推荐。申报者所在单位按照申报条件严格进行审核、推荐,重点推荐政治合格,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单位在报名表的意见栏中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填写《第二期广西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含报名表、注册会计师证或高级会计师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相关证书复印件、统计表]报送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报名表发送到邮箱:kjc@qct.gxzf.gov.cn。
3.财政部门审核。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负责对单位报送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
(三)申报材料量化评分。由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评分。
(四)笔试和面试。根据量化评分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再根据量化评分及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由自治区财政厅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关注“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公布入选名单。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个人材料量化评分、笔试和面试的结果,按照总分排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排序。同时在“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公示拟入选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成为第二期广西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学员并参加集中培养。
七、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企业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广泛发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选拔培养工作。
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王颖、黄楹婧;
联系电话:0771-5331615、5331604;
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811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