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财政局“三强化”做好保障性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改善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广西会计
2023-09-07
来源:钦州市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缓解租房支出压力,今年以来,钦州市财政局“三强化”全力做好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进一步改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一、强化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确保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目标顺利完成,根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按照各县区2023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计划户数,安排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946.93万元。钦州市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分配到相关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并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部门合作,提高补贴发放效率。钦州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按照钦州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提前确定本地区租赁补贴年度发放计划,确保年度计划真实、准确、全面。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提高租赁补贴审核频次、效率,同步提升便民化水平。与住建部门建立和完善租赁补贴准入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复核后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停止发放租赁补贴,确保租赁补贴做到及时、精准、足额发放。截至8月底,已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287.4万元,惠及保障家庭2005户,保障人口5191人。

      三、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补贴精准发放。钦州市财政局要求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严禁将租赁补贴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等支出。通过借助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提高发放效率。财政部门将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确保补贴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公开透明。租赁补贴发放完毕后,要求实施单位对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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