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局多点发力支持构筑新时代宜业宜居城市

广西会计
2023-07-21
来源:南宁市财政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南宁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构筑新时代宜业宜居城市,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一是厚植首府生态优势。2023年安排1.2亿元支持城市公园、广场、市政道路绿化养护及四季花卉种植,提升“中国绿城”品质。安排邕江和八尺江考评奖补经费2047万元,对相关城区管养范围内重点景观管养效果定期进行考评奖励,激励城区积极落实管养责任。目前,全市建成区绿地率约37.0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约41.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15.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约93.3%。

      二是巩固提升生态治理成果。2023年筹措3000万元对建成区范围居住区750个生活垃圾投放点进行改造提升,安排4.9亿元支持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目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56%,资源化利用率达85.16%,位居全国前列。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考核中保持第一档前十名,在自治区季度测评中保持全区首位。安排11.09亿元支持污水处理服务和排水(污水)设施运营维护,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效能,持续改善水环境。目前,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200.5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7.98%。2023年1—6月,南宁市地表水水质优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是提升居住服务供给。2023年筹措3788.5万元支持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220台。自2019年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累计受理加装电梯申请1215部,已竣工验收677部,大大减轻了居民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上下楼困难问题。安排400万元支持200个有待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筹建“老友议事会”,构建形成“老友议事会”工作机制,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高效、有序开展的同时,探索建立老旧小区改造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的“南宁模式”,为一揽子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及解决小区后续长效管理等系列问题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2020年以来,累计拨付1260万元支持全市筹建“老友议事会”共1047个,推动80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落地实施,惠及居民超百万。支持全市无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片区)引进物业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无物业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老旧小区住宅改造成效与管理水平。目前,南宁市已成功引进物业服务试点项目24个,根据南宁市无物业小区引进物业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对成功引进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财政给予3年的资金补助,物业服务费最低标准为每月0.5元/平方米,补助标准按照每月0.3元/平方米补贴,剩余部分由业主承担;补助资金由市、城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四是守牢住房安全底线。2023年积极争取自治区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以奖代补资金3770.28万元,同时,联合市住建局出台南宁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工作方案,明确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市本级以奖代补资金按自治区补助标准1:1进行安排,支持对全市初步判断存在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坚决守牢住房安全底线。截至目前,我市疑似存在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已实现风险管控14139栋,累计拆除解危121栋,长期封控或停止经营2092栋,累计完成自建房安全鉴定报告2520栋。安排“两违”整治考评奖励经费450万元,对“两违”整治工作年度总评成绩排前三位,且得分在80分以上的城区、开发区给予奖励,旨在推进城区、开发区严格控制“两违”新生量,积极消化“两违”存量,守牢安全底线。截至2023年6月,全市共组织拆违行动1053次,清理拆除违法建设1664处(栋),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96.41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面积共215万平方米。

      五是提升城乡居住环境。2023年筹措资金1.72亿元支持252条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改造规模约75公里,涵盖线缆整治、路面修复、路灯安装、排水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等内容,打造“路平水畅、墙美线齐、灯明街净、城绿巷通、文明有序”的城市背街小巷,畅通城市微循环,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截至目前,已开工123条,其他129条正处于招投标阶段,预计7月底前全面开工。安排“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考评奖励经费740万元,每月对城区、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空气质量等进行考评,对成绩排前两位的城区、开发区给予奖励,旨在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提高城市治理效能。2023年1—6月,南宁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78天,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3%,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7月12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23年6月和1—6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我市6月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1名;1—6月排名16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5名,“南宁蓝”城市名片不断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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