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市域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责职能,多措并举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以党建为引领,筑牢社会治理根基。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本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有关精神,把社会治理、区域治理、行业治理、部门治理和领导干部治理相结合,统筹领导干部力量投身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以民生为导向,着眼社会治理长效。
着重关注“基本民生、扫黑除恶、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着力维护贵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支出管理,实现财政支出“可监控”“透明化”,确保财政支出有迹可循、即需即查。二是积极开展“护薪行动”,重点围绕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行业、新就业形态等企业,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三是督促政府出资建设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财政资金直接进入专户,避免企业挪用截留,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四是配合政法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全力支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行动。五是大力支持平安家庭建立、支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加快建立建成平安城市。
三、以资金为保障,提供社会治理支撑。
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2023年市财政共安排扫黑除恶斗争、平安贵港建设,以及食品安全检测等市域治理经费超3000万元,为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目前我市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