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广西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广西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广西会计人员尽早完成。
一、广西会计继续教育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二、广西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科目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实施,具体包括财税金融、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反电信诈骗等相关专业知识。
公需科目的有关要求按照《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和解释。
三、广西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依据《通知》有关要求,原则上会计人员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四、广西会计继续教育购买及办理
如需购买/办理2022年广西会计继续教育,请添加会计客服微信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办好后通过广西财政厅-会计管理-广西会计管理系统-会计继续教育页面查询完成情况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同时,也支持广西全区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
另:如2021年及以前年度未完成,请及时联系客服补办理。
1、微信扫码直接在线购买
2、直接进入继续教育购买入口自助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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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广西会计继续教育其他事项
1、全区各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热情为本辖区范围内的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应严格审核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师资、课时及培训经费等,加强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2、全区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其申请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
3、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取得正、副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应加强继续教育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水平,在会计行业内发挥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