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球等3名注册会计师,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99号令)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广西中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林祥球(执业证书编号450100120692)、唐美英(执业证书编号450100050131)、广西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程珍珍(执业证书编号450300050226)3名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
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印章交回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