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人员参加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广西会计
2024-07-30
来源:广西财政厅

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选拔培养.jpg


各设区市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2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组织好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

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计划招收1个班约60人。

各设区市财政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财会〔2021〕3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22〕3号)有关要求,切实抓住此次选拔培养机遇,按照财政部规定的选拔条件,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与选拔,并为入选人员参加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申请者的材料申报、资格初审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各方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中央各部委、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或者区直科研院所、高校、医院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六)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或正在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各类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三、选拔程序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配合财政部完成广西区内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按照《通知》要求,此次申报由申请者向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进行申报。我区申请者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附件),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本文列明的报名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申请者将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盖公章的申请表,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2024年8月29日前通过邮政速递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同时将申请表的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kjc@czt.gxzf.gov.cn。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王颖、黄楹婧。

联系电话:0771—5331604、5331615。

通讯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811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1。

(二)笔试。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者进行集中笔试。考试范围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无纸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周六)上午8:30—12:00,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财政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试卷进行审阅,根据申报材料审核成绩和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财政部网站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初步安排在2024年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选名单。面试结束后,财政部根据申报资料审核、笔试、面试三项成绩,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入选人员,书面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示拟入选名单,征求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学员名单。

四、培养时间与地点

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培养周期为3年,培训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院通知。

五、培养方式

主要采用集中培训、实践研习、在职自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帮助学员提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相关的能力素质。

(一)集中培训。每年集中培训20天,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等方式为主。

(二)实践研习。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到有关单位实地考察、研究,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撰写研究报告。

(三)在职自学。通过培训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方向和参与科研、实践的具体任务。集中培训结束时,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指导学员理论联系实际,深化培训内容。

(四)搭建平台。通过提供网络教学以及邀请学员参加论坛、座谈等活动,搭建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

六、学员管理

(一)档案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二)考核管理。建立考核体系,根据学员集中培训、实践研习、在职自学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

(三)毕业管理。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毕业。学员毕业时将颁发毕业证书。取得证书的人员,将优先被聘为财政部会计改革及政策制定咨询专家,可优先申请财政部课题,参加高级会计师或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予以优先考虑。

在培养期间或培养结束后,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或本人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或在培养期间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七、经费保障

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的选拔、培训、管理等费用由财政部承担,学员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附件: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行政事业班)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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