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农业保险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广西会计
2022-08-11
来源:广西财政厅

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糖业发展办、地方金融监管局、气象局,广西银保监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保险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7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保险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广西农业保险工作部门协调,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服务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立自治区农业保险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制订完善广西农业保险体系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农业保险工作重要事项,推动广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落实情况;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糖业发展办、地方金融监管局、气象局及广西银保监局等9个单位组成,自治区财政厅为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农业和林业的自治区政府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财政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四、联席会议单位成员分工

(一)自治区财政厅。

牵头负责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牵头参与并组织下级单位制定和实施农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负责在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下牵头规划开发行业特色险种;负责参与并组织下级单位开展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审核、拨付、决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农业保险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负责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执行情况动态监测机制;负责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考核等相关制度。

(二)自治区党委农办。

负责农业保险区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并将农业保险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进行严格考核,压实各市、县(市、区)农业保险工作责任;负责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农业保险督导检查工作。

(三)广西银保监局。

负责牵头研究制定行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工作标准,指导承保机构完善保险条款,共建基层服务体系;负责组建行业保险专家库,指导、协调承保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负责参与并组织下级单位监督管理承保机构农业保险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并组织下级单位指导承保机构落实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大预防投入,健全农业保险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参与并组织下级单位协调解决农业保险服务纠纷。

(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糖业发展办。

负责组织下级单位审核所辖区域内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申请材料,并对承保机构查验后的保险标的数量进行复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组织下级单位参与开展各领域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农业保险承保、定损、理赔工作;负责提出相关行业农业保险需求,配合自治区财政厅规划开发行业特色险种;负责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农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依据相关产业发展布局和规划开发特色险种,促进农业保险均衡发展;负责配合广西银保监局研究制定行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工作标准,并组建行业保险专家库,指导、协调承保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负责“三农”金融服务室与农业保险乡村服务点的衔接、共建和维护工作;负责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农业保险规范发展;负责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制定有关农业保险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协调保险机构与政府部门的合作。

(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组织开展农业保险保障品种的市场零售价格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为农业保险的开展提供数据参考。

(七)自治区气象局。

负责水稻、甘蔗等广西粮糖大宗作物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划分与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参与并组织下级单位进行台风、暴雨、雨雪冰冻等重大气象灾害的灾情评估;负责组织下级单位参与由气象灾害导致的农林业损失的保险理赔查勘、定损工作,依法为保险承保机构提供必要的数据信息服务。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工作体系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合力推动广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保险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保险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蔡丽新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召集人:  方春明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  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长级)

梁  磊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  波  自治区党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胡  帆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王凯学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

李巧玉  自治区林业局总工程师

何基敏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副主任

樊新鸿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杨京凯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英全  广西银保监局党委委员

郑宏翔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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